2025/3/24~4/20
英國旅遊新規定
2025年1月8日後入境英國需提前申辦電子旅遊憑證(ETA)
自2025年1月8日起,未持有效英國簽證或電子簽證(eVisa)的國人,須憑電子旅遊憑證(ETA)入境英國。
2024年11月27日起即可透過英國簽證暨移民署(UKVI)官網申請。
申請步驟如下:
1. 請備妥護照、手機或電腦、銀行卡
2. 至ETA申請頁面點選「Continue」:https://apply-for-an-eta.homeoffice.gov.uk/how-to-apply
3. 進入頁面後,依指示上傳護照頁面並進行臉部掃描(9 歲及以下兒童不需掃描臉部)、上傳個人照片及回答相關問題
4. 完成付款,每人每次收費£10,申請成功後,ETA有效期限為兩年。
審核時間約需三個工作天,建議計劃前往英國旅遊、洽公的國人,預留時間、提早申辦。
詳情以及申請 ETA 的國籍清單,請參考英國官方公告
資料來源: 駐英國台北代表處
泰國電子簽證公告
泰國政府推行電子簽證(e-Visa)通知
1. 自2025年1月1日, 早上11:00起,泰國紙本式簽證將轉為電子簽證(e-Visa)方式申辦,以簡化申辦流程。對於享有免簽待遇的國家公民(包含台灣護照持有者),現行免簽政策仍適用。
2. e-Visa主要服務其他簽證類型的申請者,申請人可透過官方網站申請。
3. 線上電子簽包含所有簽證類別, 未來所有簽證不需要前往辦事處辦理, 一律只能透過線上申請。
4. 泰國辦處簽證組窗口受理到 2024/12/27止。
詳細資訊請參考泰國電子簽官網
【泰國航空 TG】服務訊息
◆ TG【泰國航空】禁止機上使用行動電源通知
泰航為提供旅客最高安全的飛行旅程自 3 月 15 日起,飛機上禁止使用行動電源。
感謝您的支持與諒解,並對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詳細資訊請於泰國航空網站查詢
【星宇航空 JX】服務訊息
◆ JX【星宇航空】CRK航線搬遷航廈通知(更新日期 11APR'25)
謹通知 CRK 菲律賓克拉克航線自 2025 年 5 月 4 日起搬遷至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營運。
星宇航空將於2025年5月4日起,新增菲律賓克拉克(CRK)航線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服務,航廈與航點資訊如下表:
航廈 |
航點 |
第一航廈 |
往香港、澳門、日本、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河內與富國島 |
第二航廈 |
往北美、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視港與胡志明市 |
*詳細資訊請於星宇航空網站查詢
【中華航空 CI】服務訊息
◆ CI【中華航空】溫馨提醒 旅客需求特別餐作業配合事宜
CI中華航空 /AE 華信航空 特別餐需求作業,謹提醒如下:
1.凡旅客需求特別餐,最晚請於班機起飛前 24 小時提出申請。
2.當訂位航段有修訂更改時,原特別餐需求應重新提出申請。
詳細資訊請於中華航空網站查詢
【汶萊皇家航空 BI】服務訊息
◆ BI【汶萊皇家航空】入境汶萊健康申明表(Bruhealth Arrival Declaration)公告
根據汶萊皇家航空安全部門發布安全通知,以加強在汶萊皇家航空航班上運輸便攜式充電器或備用行動電源的安全措施,適用於乘客和機組人員。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以下措施將補充現行的危險品鋰電池規定,並適用於所有汶萊皇家航空航班上:
*詳細資訊請於汶萊皇家航空網站查詢
【易斯達航空 ZE】服務訊息
◆ ZE【易斯達航空】行動電源登機規定
自即日起,為確保飛航安全,行動電源登機之相關規定如下:
1. 含鋰電池的所有電子設備、行動電源及電子煙,均不得放置於機艙行李置物
櫃內。
2. 額外的備用電池及電子煙必須隨身攜帶,且務必採取短路保護措施。
※ 短路保護方法:
(1) 每顆電池應單獨放置於獨立的密封夾鏈袋中。
(2) 電源插孔及 USB 端口需貼上絕緣膠帶。
(3) 行動電源攜帶上機之規格標示基準如下:
規格標示 |
是否可以帶上機 |
僅標示 mah |
不可攜帶上機 |
標示 mah、wh |
可攜帶上機 |
僅標示 wh |
可攜帶上機 |
電池容量計算方式:容量(Wh)=電壓(V)×電流(Ah)
1Ah = 1,000mAh。
*詳細資訊請於易斯達航空網站查詢
【新加坡航空 SQ】服務訊息
◆ SQ【新加坡航空】行動電源登機規定
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新加坡航空及子公司酷航的旅客,在飛行期間將不得使用座 位旁的電源插座或 USB 端孔為行動電源充電,亦不得利用行動電源為個人行動裝置充電。
新加坡航空集團嚴格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關於攜帶行動電源的危險品運輸規定此類行動電源被歸類為鋰電池。
搭乘新加坡航空以及酷航的旅客必須將行動電源放置於隨身行李中,不得放置於托運 行李中。旅客可以攜帶容量高達 100 瓦特小時(Wh)的行動電源,無需特別批准;而容 量在 100 瓦特小時至 160 瓦特小時之間的行動電源則需要與航空公司聯繫獲得批准。
*詳細資訊請於新加坡航空網站查詢
【澳門航空 NX】服務訊息
◆ NX【澳門航空】攜帶行動電源搭機規定
自 2025 年 4 月 8 日起,澳門航空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鋰電池運輸規範,搭乘澳門航空航班的旅客 嚴禁將行動電源放入托運行李,且飛行期間全程禁止使用行動電源,以確保飛行安全!
規定如下:
1. 所有行動電源不可放置於托運行李,必須隨身攜帶。
2. 飛行期間全程不可使用行動電源為電子設備充電。設有啟動開關的行動電源,在飛行期間應 始終關閉行動電源。
3. 僅限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嚴禁商業用途運輸。
4. 行動電源外觀需完好無損,且需明確標注額定能量參數;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參數的行動電源。
額定容量規定:
1. 小於 100 瓦特小時(Wh):可攜帶上機,無需申報,個人自用數量為限;
2. 100Wh 至 160Wh 之間:每人最多攜帶 2 個,且需與航空公司聯繫並獲得批准;
3. 超過 160Wh:禁止攜帶。
請務必遵守上述規定,澳門航空將嚴格執行以維護旅客和機組人員的安全。
如需瞭解更多關於電子設備和鋰電池上機的資訊,請查看澳門航空官網行李須知-限制及禁止物品的 詳細介紹和說明,行動電源相關規定則以此通告為準。
*詳細資訊請於澳門航空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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